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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1,448,564元,保留原採購案後續監造技術及專業服務之權利,擴充期間為細部設計核定翌日起730日曆天內辦理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機關行政科【出納】(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繳交購標費用(文件費100元)並開立繳費聯單後領取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基隆文化中心第二會議室(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機關收發文(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90日曆天(不含審查修正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者。
(2)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國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之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下列條件: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累積經驗四年以上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 本次為修正後第2次招標,本案經重新檢討修正後,沿用原案號及採購名稱續行招標,有調整需求書及契約條款內容,請欲投標廠商,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再行填寫投標,以免因錯誤而影響權益;並請廠商於開標前公告期間,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公告以確保權益。
(2)□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12年1月3日下午5時00分前提出。
(4)履約保證金:無
(5)截止收件:112年1月7日下午5時00分,郵寄或親自送達本機關收發文(20241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
(6)開標時間:112年1月9日上午10時30分、地點:基隆文化中心第二會議室(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
(7) 投標文件審查、評選、議價及決標:
A.資格審查(詳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B.評選作業時間及地點:□評審(企劃書1式 份);■評選(服務建議書1式 10 份),由招標機關於資格審查後擇期召開,並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參與評選。
C.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即辦理□價格標審查■依序辦理評選、議價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