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ethefly01@klcca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機關行政科【出納】(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M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機關行政科【出納】繳交購標費用並開立繳費聯單後領取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基隆文化中心專案研究室(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機關收發文(20241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M樓)。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立案社團法人、立案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或團體、大專院校、公司組織、媒體傳播、公關、行銷、廣告及相關文化藝術公司等,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本案投標廠商若非屬依各業管法規,應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始得營業者,免附會員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補充說明:
(1)郵遞購領:每一郵函以購買3份為限,請附回郵信封(貼足限時掛號郵票;信封尺寸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連同招標文件工本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文化局」,另請註明標案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2)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3.其他公告事項: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0年7月30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於投標截止日前1日。
(2)履約保證金: 0 元。
(3)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若因颱風等災變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投標文件審查、評選、議價及決標:
A.資格審查(詳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B.評選作業:於資格審查後擇期召開,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參與評選。
C.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依序辦理評選、議價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5)本採購標案有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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