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KL05A 已決標公告

基隆市定古蹟白米甕砲台修復再利用工程

基隆市文化局 決標日:109/04/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郡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500,000
原始預算
$ 31,706,45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3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基隆市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57.2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簡寧葦
聯絡電話 (02)24224170#345
機關代碼 3.76.57.29
單位名稱 基隆市文化局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聯絡人 簡寧葦
聯絡電話 (02)24224170#345
傳真號碼 (02)24224178
電子郵件信箱 ningwei@klcca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25,644,604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31,706,45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4/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機關行政科【出納】(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M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繳交招標文件工本費200元後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06 17:00
開標時間 109/05/07 10:00
開標地點 基隆文化中心專案研究室 (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機關收發文(20241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M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4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廠商,且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階段,應置工地負責人,並符合下列規定: (1).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其他公告事項: (1)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09年5月4日下午5時00分前提出。 (2)履約保證金:契約價金10%(得標廠商押標金得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數另行補繳)、保固保證金:工程結算金額3%。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補充: A.郵遞購領:每一郵函以購買3份為限,請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99元郵票,信封尺寸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另請註明標案名稱或案號),連同招標文件工本費200元(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文化局」)寄達本機關(20241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 B.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4)投標文件審查、評選及決標: A.資格審查(詳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B.評選作業時間及地點:評選(服務建議書1式10份),由招標機關於資格審查後擇期召開,並以書面方式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參與評選。 C.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即依序辦理評選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D.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2,128,418元)。 (5)本次為修正後第3次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招標機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基隆市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57.2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簡寧葦
聯絡電話
(02)24224170#345
機關代碼
3.76.57.29
單位名稱
基隆市文化局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聯絡人
簡寧葦
聯絡電話
(02)24224170#345
傳真號碼
(02)24224178
電子郵件信箱
ningwei@klcca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25,644,604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31,706,45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4/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機關行政科【出納】(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M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繳交招標文件工本費200元後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06 17:00
開標時間
109/05/07 10:00
開標地點
基隆文化中心專案研究室 (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機關收發文(20241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M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4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廠商,且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階段,應置工地負責人,並符合下列規定: (1).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其他公告事項: (1)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09年5月4日下午5時00分前提出。 (2)履約保證金:契約價金10%(得標廠商押標金得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數另行補繳)、保固保證金:工程結算金額3%。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補充: A.郵遞購領:每一郵函以購買3份為限,請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99元郵票,信封尺寸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另請註明標案名稱或案號),連同招標文件工本費200元(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文化局」)寄達本機關(20241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 B.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4)投標文件審查、評選及決標: A.資格審查(詳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B.評選作業時間及地點:評選(服務建議書1式10份),由招標機關於資格審查後擇期召開,並以書面方式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參與評選。 C.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即依序辦理評選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D.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2,128,418元)。 (5)本次為修正後第3次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招標機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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