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KL48S 已決標公告

2017劇場行銷推廣及管理計畫

基隆市文化局 決標日:106/07/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延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50,000
原始預算
$ 950,000
底價金額
$ 9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基隆市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57.2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呂志銘
聯絡電話 (02)24224170#302
機關代碼 3.76.57.29
單位名稱 基隆市文化局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聯絡人 呂志銘
聯絡電話 (02)24224170#302
傳真號碼 (02)24287811
電子郵件信箱 callcall@klcca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自簽約日起一年內在3萬元以內增購之權利(由本局依契約單價選定增購之項目及數量,經本局通知後廠商依通知內容執行增購事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局行政科出納繳交招標文件費100元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24 12:00
開標時間 106/07/24 14:30
開標地點 本局專案研究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1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2) 依法登記之合法廠商,具規劃承辦及執行活 動能力之立案團體、媒體傳播、公關、行銷、廣告及相關文化藝術公司、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教育或學校機構(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招標機關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2)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3)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基隆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及傳真02-87897554) (5)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基隆市義一路一號、電話02-24252423及傳真02-24234492) 2、本採購免收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3、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至本局行政科繳交購標費用後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72元,連同文件費用(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文化局」,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本局(基隆市信一路181號)。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5、其他公告事項: (1)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06年7月18日下班前提出。 (2)參加投標請詳閱投標須知、需求書及有關文件並以中文文字投標。投標時應檢附投標文件及企劃書(一式8份),審查不符合需求即不開價格標(評審項目如附件審查記錄表所載)。 (3)本局於收受投標文件截止期限後,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由本局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擇符合需要者一家(或二家以上)依序議、比價;如未能取得三家時,本局得改採限制性招標。 (4)領標時間:106年7月17日起至106年7月24日12時0分止。 (5)截止收件:106年7月24日12時0分止【含投標文件】,郵寄或親自送達基隆市文化局收發文(基隆市信一路181號)。 (6)開標時間:106年7月24日14時30分。公開評審:106年7月25日10時00分辦理,假本局專案研究室辦理。公開評審,議價及決標:(公開評審後通知)。連絡方式(基隆市信一路181號)電話:02-24224170轉302。 (7) 資格審查合格後,依公告時間辦理公開評審、議價及決標;但本局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佈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評審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詳附公開評審及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文化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24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基隆市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57.29
聯絡人
呂志銘
聯絡電話
(02)24224170#302
機關代碼
3.76.57.29
單位名稱
基隆市文化局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聯絡人
呂志銘
聯絡電話
(02)24224170#302
傳真號碼
(02)24287811
電子郵件信箱
callcall@klcca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自簽約日起一年內在3萬元以內增購之權利(由本局依契約單價選定增購之項目及數量,經本局通知後廠商依通知內容執行增購事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局行政科出納繳交招標文件費100元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24 12:00
開標時間
106/07/24 14:30
開標地點
本局專案研究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1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2) 依法登記之合法廠商,具規劃承辦及執行活 動能力之立案團體、媒體傳播、公關、行銷、廣告及相關文化藝術公司、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教育或學校機構(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招標機關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2)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3)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基隆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及傳真02-87897554) (5)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基隆市義一路一號、電話02-24252423及傳真02-24234492) 2、本採購免收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3、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至本局行政科繳交購標費用後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72元,連同文件費用(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文化局」,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本局(基隆市信一路181號)。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5、其他公告事項: (1)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06年7月18日下班前提出。 (2)參加投標請詳閱投標須知、需求書及有關文件並以中文文字投標。投標時應檢附投標文件及企劃書(一式8份),審查不符合需求即不開價格標(評審項目如附件審查記錄表所載)。 (3)本局於收受投標文件截止期限後,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由本局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擇符合需要者一家(或二家以上)依序議、比價;如未能取得三家時,本局得改採限制性招標。 (4)領標時間:106年7月17日起至106年7月24日12時0分止。 (5)截止收件:106年7月24日12時0分止【含投標文件】,郵寄或親自送達基隆市文化局收發文(基隆市信一路181號)。 (6)開標時間:106年7月24日14時30分。公開評審:106年7月25日10時00分辦理,假本局專案研究室辦理。公開評審,議價及決標:(公開評審後通知)。連絡方式(基隆市信一路181號)電話:02-24224170轉302。 (7) 資格審查合格後,依公告時間辦理公開評審、議價及決標;但本局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佈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評審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詳附公開評審及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文化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2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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