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04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29巷6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c821113119@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自簽約日起2年內新台幣770萬元額度內,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29巷6號4樓出納室
開標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29巷6號4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29巷6號4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第一階段自決標翌日起150日曆天,第二階段期限詳如規格書。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或設立且非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及施行細則第三十八條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等規定者,於投標時備齊投標須知第六十三條規定之資格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開標當日資格、規格、服務企劃書審查,評選會議另行通知。
2.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08年3月8日17時30分前提出。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
4.包商估價單(共計1頁)(請廠商一份置於服務企劃書內、一份置於標單封內,兩份內容須一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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