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49 已決標公告

基隆市警察局頂樓屋突暨刑事警察大隊第一組第二辦公室邊窗防水改善工程

基隆市警察局 決標日:112/08/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寶埕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36,707
原始預算
$ 1,004,378
底價金額
$ 995,000
決標折數
74.0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基隆市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6.57.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銘棟
聯絡電話 (02)24246940
機關代碼 3.76.57.2
單位名稱 基隆市警察局
機關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聯絡人 陳銘棟
聯絡電話 (02)24246940
傳真號碼 (02)24293476
電子郵件信箱 klg003@kl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04,37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5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6 14:30
開標地點 基隆市警察局(信二路205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基隆市警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基隆市警察局押標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營業項目:下列項目僅需(1)或(2)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或非拒絕往來戶之金融機構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 四、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 說明: 一、本採購案屬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工程採購。 二、本案無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 三、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四、開標時投標廠商應有代表到場,以利相關說明及比減價作業之進行。 五、索取文件: (一)專人領取:請至本局2樓後勤科領取招標文件。 (二)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1郵函以購買1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52元,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4日)寄達基隆市警察局後勤科(基隆市信二路205號)。 (三) 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請使用 「檢核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書面電子憑據」資料裝入外標封內。 六、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提出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 七、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 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基隆市調查站(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 02-2466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 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 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 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八、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提出書面疑義之期限:請於112年 8 月 21 日12時前向本 局2樓後勤科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基隆市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6.57.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銘棟
聯絡電話
(02)24246940
機關代碼
3.76.57.2
單位名稱
基隆市警察局
機關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聯絡人
陳銘棟
聯絡電話
(02)24246940
傳真號碼
(02)24293476
電子郵件信箱
klg003@kl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04,37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5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6 14:30
開標地點
基隆市警察局(信二路205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基隆市警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基隆市警察局押標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營業項目:下列項目僅需(1)或(2)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或非拒絕往來戶之金融機構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 四、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 說明: 一、本採購案屬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工程採購。 二、本案無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 三、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四、開標時投標廠商應有代表到場,以利相關說明及比減價作業之進行。 五、索取文件: (一)專人領取:請至本局2樓後勤科領取招標文件。 (二)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1郵函以購買1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52元,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4日)寄達基隆市警察局後勤科(基隆市信二路205號)。 (三) 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請使用 「檢核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書面電子憑據」資料裝入外標封內。 六、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提出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 七、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 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基隆市調查站(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 02-2466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 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 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 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八、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提出書面疑義之期限:請於112年 8 月 21 日12時前向本 局2樓後勤科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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