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40-1 已決標公告

108年監視錄影系統建置

基隆市警察局 決標日:108/07/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晴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16,058
原始預算
$ 1,916,058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基隆市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6.57.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建棋
聯絡電話 (02)24246940
機關代碼 3.76.57.2
單位名稱 基隆市警察局
機關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聯絡人 黃建棋
聯絡電話 (02)24246940
傳真號碼 (02)24293476
電子郵件信箱 curoro1102@kl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採購內設備、其他必要系統及整合等,為達系統及設備正常運轉之擴充;且該擴充之期間為決標翌日起1年,得以得標廠商決標金額,保有50%增購權。 2.本案之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29 12:00
開標時間 108/07/29 14:30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如附加說明十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三、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四、投資廠商資格限制:CC01080電子組零件製造業、CC01110電腦及其周邊設備製造業、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701010通信工程業、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五、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屬公告金額以上之財物採購,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依招標文件載明之固定價格給付,以序位第一,且經機關首長或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為決標方式。 二、開標時投標廠商應有代表到場,以利評選作業之進行。 三、參加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草約及投標有關文件。 四、投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專人領取:請至本局2樓後勤科領取招標文件。 (二)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1郵函以購買1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52元,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4日)寄達基隆市警察局後勤科(基隆市信二路205號)。 (三)電子領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 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 規定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 02-87897530)提出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 六、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基隆市調查站, 電話:(02)24668888,基隆市郵政信箱60000號。 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 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基隆市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 24252423;傳真:(02)24234492,地址:基隆市義一路1號。 八、法務部廉政署: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信箱:10099國史館郵政第153號信箱,電子郵件:gechief-p@mail.moj.gov.tw。 九、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08年7月26日前提出。 十、廠商須於決標翌日起7日內完成簽約,自簽約日起120個日曆天完成建置,並完成安裝測試(須經機關審查通過),如經機關審查未完成履約者,按逾期日數(自履約期限翌日起算),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1‰計算逾期違約金。 十一、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191萬6,058元,為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財物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8、19條、52條第1項第3款、第56條及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地點皆為本局1樓開標室: (一)第一階段訂於108年7月29日14時30分,先就投標廠商資格審查。 (二)第二階段訂於108年8月2日14時30分,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就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依據本案評選須知規定辦理評選,經評得分總和平均分數75分以上者,列為評選合格之廠商,再採序位法評定,經轉換為序位後,依評選委員序位加總最低者為第1名,列為最有利標決標對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9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基隆市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6.57.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建棋
聯絡電話
(02)24246940
機關代碼
3.76.57.2
單位名稱
基隆市警察局
機關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聯絡人
黃建棋
聯絡電話
(02)24246940
傳真號碼
(02)24293476
電子郵件信箱
curoro1102@kl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採購內設備、其他必要系統及整合等,為達系統及設備正常運轉之擴充;且該擴充之期間為決標翌日起1年,得以得標廠商決標金額,保有50%增購權。 2.本案之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29 12:00
開標時間
108/07/29 14:30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如附加說明十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三、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四、投資廠商資格限制:CC01080電子組零件製造業、CC01110電腦及其周邊設備製造業、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701010通信工程業、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五、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屬公告金額以上之財物採購,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依招標文件載明之固定價格給付,以序位第一,且經機關首長或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為決標方式。 二、開標時投標廠商應有代表到場,以利評選作業之進行。 三、參加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草約及投標有關文件。 四、投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專人領取:請至本局2樓後勤科領取招標文件。 (二)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1郵函以購買1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52元,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4日)寄達基隆市警察局後勤科(基隆市信二路205號)。 (三)電子領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 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 規定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 02-87897530)提出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 六、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基隆市調查站, 電話:(02)24668888,基隆市郵政信箱60000號。 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 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基隆市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 24252423;傳真:(02)24234492,地址:基隆市義一路1號。 八、法務部廉政署: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信箱:10099國史館郵政第153號信箱,電子郵件:gechief-p@mail.moj.gov.tw。 九、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08年7月26日前提出。 十、廠商須於決標翌日起7日內完成簽約,自簽約日起120個日曆天完成建置,並完成安裝測試(須經機關審查通過),如經機關審查未完成履約者,按逾期日數(自履約期限翌日起算),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1‰計算逾期違約金。 十一、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191萬6,058元,為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財物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8、19條、52條第1項第3款、第56條及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地點皆為本局1樓開標室: (一)第一階段訂於108年7月29日14時30分,先就投標廠商資格審查。 (二)第二階段訂於108年8月2日14時30分,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就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依據本案評選須知規定辦理評選,經評得分總和平均分數75分以上者,列為評選合格之廠商,再採序位法評定,經轉換為序位後,依評選委員序位加總最低者為第1名,列為最有利標決標對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9 12: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