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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期間決標翌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及金額(或數量)6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簽約翌日起100個日曆天完成履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三、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四、投資廠商資格限制:CC01080電子組零件製造業、CC01110電腦及其周邊設備製造業、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701010通信工程業、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五、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屬公告金額以上之勞務採購。
二、開標時投標廠商應有代表到場,以利相關說明及比減價作業之進行。
三、參加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草約及投標有關文件。
四、投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專人領取:請至本局2樓後勤科領取招標文件。
(二) 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1郵函以購買1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52元,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4日)寄達基隆市警察局後勤科(基隆市信二路205號)。
(三)電子領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
網址:http://web.pcc.gov.tw/
六、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
規定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 02-8789-7647、
02-8789-7648)提出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
七、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基隆市調查站,
電話:(02)24668888,基隆市郵政信箱95號。
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00;傳真:(02)
87897800,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基隆市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
24252423;傳真:(02)24234492,地址:基隆市義一路1號。
九、法務部廉政署: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子郵件:gechief-p@mail.moj.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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