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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保留未來依契約每本單價,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增購之期間為決標日起2個月內,增購金額加計原契約總額,以不超過新台幣325,500元為原則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2號
開標地點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2號5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2號4樓行政科(文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不限。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基隆市稅務局財物招標公告(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
標的名稱:115年日曆印製(11412)
承辦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公告日期:114/9/12
公告截止日期:114/9/18
聯絡人:納稅服務科蘇澤清
聯絡電話:(02)2433-1888轉117
傳真:(02)2433-3257
公告事項:
【廠商資格摘要】:
(1)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不限。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公會會員證或工會會員證等。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預算金額】:新台幣325,500元。
【文件費】:每件新台幣100元整。
【押標金】:新台幣16,275元整。
【售標時間】:自114年9月12日上午8時起至9月18日下午5時00分止。(星期例假日除外)
【公開取得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專人購領:請於公務上班時間內至本局(20402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2號)六樓行政科繳納文件費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請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請加註購領投標文件),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72元,連同文件、圖說費(每份100元,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稅務局」)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於上班時間寄達基隆市稅務局(20402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2號六樓行政科收)。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廠商使用本系統網路下載招標文件時,應將系統發給之電子繳交憑據(*.tkn)電子檔使用本系統所提供之『檢核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書面憑證明細並放入外標封內以供本機關開標時驗證。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郵寄或親自送達本局四樓行政科(204基隆市安樂路二段162號4樓)。
【開標時間及地點】:114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時整於本局五樓會議室開標。(電話:02-24331888分機824)
一、本採購案屬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財物採購。
二、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4年11月1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需求規格書五、交貨地點,交貨時間應以機關上班時間為之。
三、本標案保留未來依契約單價,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增購之期間為決標日起2個月內,且增購金額加計原契約總額,以不超過新台幣325,500元為原則。
四、交貨地點:本局指定之地點(詳需求規格書)。
五、決標方式:本採購採總價決標,其決標方式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價為得標廠商。
六、本案依據納稅服務科本(114)年9月1日簽奉核准,如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
七、得標廠商押標金得轉為履約保證金(契約總價百分之十,不足之數應補足差額)。
九、參加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需求規格書及有關投標文件並以正體中文文字投標。
十、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以書面方式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4年9月15日下午5時止前)提出及送達本機關。
十一、本案為第一次公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