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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期間為契約期滿後3個月,金額以實際維護項目及日數計算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2號六樓
開標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2號五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2號四樓行政科(文書)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 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30)、資訊軟體批發業(F1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F218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F219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基隆市稅務局勞務採購公開招標公告
標的名稱:113年度電腦主機及週邊設備維護服務(11302)
承辦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公告日期:112/12/11
公告截止日期:112/12/20
連絡人:財稅資訊科張雪惠
連絡電話:(02)2433-1888轉402
傳真:(02)2432-2925
公告事項:
【廠商資格摘要】:
(1)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30)、資訊軟體批發業(F1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F218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F219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公會會員證或工會會員證等。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如政府機關驗收紀錄影本、結算驗收證明影本或契約封面影本等。
(2)廠商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預算金額】:新台幣241萬3,882元。
【採購金額】:新台幣301萬7,353元。
【文件費】:每件新台幣100元整。
【押標金】:新台幣0元整。
【售標時間】:自112年12月11日上午8時起至112年12月20日下午5時00分止。(星期例假日除外)
【公開取得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專人購領:請於公務上班時間內至本局(基隆市安樂路二段162號)六樓行政科繳納文件費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請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請加註購領投標文件),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72元,連同文件、圖說費(每份100元,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稅務局」)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於上班時間寄達基隆市稅務局(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2號六樓行政科收)。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廠商使用本系統網路下載招標文件時,應將系統發給之電子繳交憑據(*.tkn)電子檔使用本系統所提供之『檢核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書面憑證明細並放入外標封內以供本機關開標時驗證。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郵寄或親自送達本局四樓行政科(基隆市安樂路二段162號四樓)。
【開標時間及地點】:112年12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時00分於本局五樓會議室。(電話:02-24331888分機824)
一、本採購案屬達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勞務採購。
二、履約期限: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三、本標案保留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期間約為契約期滿後3個月,金額以實際維護項目及日數計算之。
四、履約地點:本局、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基隆監理站、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基隆辦公室及違章車牌辨識系統主機裝置地點(信義區、七堵區)等地。
五、決標方式:本採購採總價決標,其決標方式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價為得標廠商。
六、參加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內容規範、維護清單及有關投標文件並以正體中文或英文投標。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以書面方式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2年12月13日下午5時止前)提出及送達本機關。
八、檢舉: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九、本案為第二次公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