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04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482-1號2樓
電子郵件信箱
ab2348@gm.kl.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482-1號2樓
開標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482-1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482-1號2樓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營業項目具有綜合營造業(E101011)、室內裝潢業(E801010)、室內裝修業(E801060),且經合格登記設立依法納稅之廠商。
(二)未列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有關相關機構不良廠商名單內。
(三)得標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7條分包予其他符合資格之廠商,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與得標廠商連帶負瑕疵擔保責任。
取得議價權之廠商於議價前應提出證明文件正本供本校核對,經核對不符者取消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ㄧ、本案屬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工程採購,經奉上級機關核可,依政府採購法第18、19條,適用最有利標,公開客觀評選出優勝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三、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112年6月27日前提出。
四、領取照片文件日期、地點:
(一)凡欲投標之廠商限於112年6月21日下午5時前以函索、專人領購或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欲參選之廠商應自行考量領標及投標時程。
(二)專人領標:請於上班時間至本校總務組繳交文件書圖費每份0元整後領取招標文件。
(三) 郵遞郵購:欲郵購者應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函索份數(以購買3份為限),並請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每份84)之回件信封(28*39公分)並書妥收件人地址、姓名(不得為公司名稱)連同文件圖說費每份0元(限郵政匯票並書明收款人:基隆市立安心幼兒園),與期限截止前已限時掛號寄打基隆市,可以安心幼兒園總務組函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預期不予受理(欲參選之廠商應自行考量領標及投標時程),基隆市立安心幼兒園郵遞地址:204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482-1號。
(四)電子領標:詳基隆市政府電子領標作業說明(如招標文件)
五、本案資格標審查時間: 112年6月28日上午10時00分於基隆市立安心幼兒園2樓園長室,評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資格標合格廠商。
六、本案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七、服務建議書撰寫格式請參閱評選須知,請將本校提供之「評分項目及服務建議書內容對照表」依實際內容及頁次詳實填寫後,放置服務建議書第1頁,以利審核。
八、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實施細則第6條及第26條,於預算尚未核定前,以預估需用金額作為採購金額先行上網招標,於預算核定前保留決標,俟預算核定再行決標,並得依預算核定結果調整部分項目。
九、本案採固定金額給付,價格不納入評選項目,但仍須填具包商估價單以及單價分析表各1份,詳細列出成本單價分析,放入服務建議書之中。
十、其餘事項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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