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V_1101117 已決標公告

111年澎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電梯(含發電機)維護案

澎湖縣政府 決標日:110/12/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其禾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58,000
原始預算
$ 1,864,000
底價金額
$ 1,864,000
決標折數
99.6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韋鴻
聯絡電話 (06)9274400#719
機關代碼 3.76.56
單位名稱 行政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聯絡人 陳韋鴻
聯絡電話 (06)9274400#719
傳真號碼 (06)9274941
電子郵件信箱 n03030602@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6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2/03
原公告日 110/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2/08 15:00
開標時間 110/12/08 15:3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已自訂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未授停權處分之電梯製造、維修、保養廠商,其營業項目需有電梯及發電機維護設備者。 二、投標廠商投標時應繳交證明文件,請依招標文件之「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繳交。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書名採購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自行書妥選定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及聯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新臺幣106元)一併以掛號或快捷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寄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取。 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於行政處庶務科(上班時間內)購取。 3.本標案可電子領標 4.【開標地點】:本府第三棟三樓行政處會議室。 ﹝其他﹞: 1.工作範圍、辦理期限:詳採購契約書內規定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本採購預算金額尚未審議通過,先行辦理發包作業採保留決標,俟預算金額審議通過後再辦理決標事宜。 4.受理疑義、異議:本府行政處庶務科陳韋鴻先生,聯絡電話:(06)9274400-71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8 15: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韋鴻
聯絡電話
(06)9274400#719
機關代碼
3.76.56
單位名稱
行政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聯絡人
陳韋鴻
聯絡電話
(06)9274400#719
傳真號碼
(06)9274941
電子郵件信箱
n03030602@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6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2/03
原公告日
110/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2/08 15:00
開標時間
110/12/08 15:3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已自訂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未授停權處分之電梯製造、維修、保養廠商,其營業項目需有電梯及發電機維護設備者。 二、投標廠商投標時應繳交證明文件,請依招標文件之「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繳交。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書名採購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自行書妥選定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及聯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新臺幣106元)一併以掛號或快捷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寄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取。 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於行政處庶務科(上班時間內)購取。 3.本標案可電子領標 4.【開標地點】:本府第三棟三樓行政處會議室。 ﹝其他﹞: 1.工作範圍、辦理期限:詳採購契約書內規定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本採購預算金額尚未審議通過,先行辦理發包作業採保留決標,俟預算金額審議通過後再辦理決標事宜。 4.受理疑義、異議:本府行政處庶務科陳韋鴻先生,聯絡電話:(06)9274400-71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8 15: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