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V-2108004-1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本島漁港測量(開口契約)

澎湖縣政府 決標日:108/02/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詠翔測量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775,000
決標折數
58.0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6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許輝煌
聯絡電話 (06)9278707#507
機關代碼 3.76.56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工務處)
聯絡人 許輝煌
聯絡電話 (06)9278707#507
傳真號碼 (06)9270679
電子郵件信箱 cidric10@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81,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金額:5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 /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工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08 10:00
開標時間 108/03/08 10: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 6.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澎湖郵局第37號郵政信箱 2.澎湖縣政府縣民服務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每個案測量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30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1.測量技師事務所;或2.測繪業或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測量技術服務者; 二、投標廠商投標時應繳交證明文件請依招標文件之「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繳交。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書明採購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自行書妥選定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及連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新台幣160元)一併以掛號或快捷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寄本府工務處採購執行科購取。 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於工務處採購執行科(上班時間內)購取。 3.招標文件費200元。 4.本標案可電子領標。 5.
押標金額度
其它 1.辦理期限:詳澎湖縣政府勞務採購契約書內規定(稿)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受理疑義:本府工務處港灣科林以宸,連絡電話:(06)9264048,傳真:(06)9267605,地址招標機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工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08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6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許輝煌
聯絡電話
(06)9278707#507
機關代碼
3.76.56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工務處)
聯絡人
許輝煌
聯絡電話
(06)9278707#507
傳真號碼
(06)9270679
電子郵件信箱
cidric10@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81,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金額:5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 /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工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08 10:00
開標時間
108/03/08 10: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 6.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澎湖郵局第37號郵政信箱 2.澎湖縣政府縣民服務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每個案測量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30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1.測量技師事務所;或2.測繪業或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測量技術服務者; 二、投標廠商投標時應繳交證明文件請依招標文件之「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繳交。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書明採購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自行書妥選定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及連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新台幣160元)一併以掛號或快捷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寄本府工務處採購執行科購取。 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於工務處採購執行科(上班時間內)購取。 3.招標文件費200元。 4.本標案可電子領標。 5.
押標金額度
其它
1.辦理期限:詳澎湖縣政府勞務採購契約書內規定(稿)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受理疑義:本府工務處港灣科林以宸,連絡電話:(06)9264048,傳真:(06)9267605,地址招標機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工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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