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T-3112003 已決標公告

數位電話總機及話機擴充整合採購

澎湖縣政府 決標日:112/07/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巨盛資通電系統整合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00,000
原始預算
$ 3,810,47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7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韋鴻
聯絡電話 (06)9274400#719
機關代碼 3.76.56
單位名稱 行政處庶務科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聯絡人 陳韋鴻
聯絡電話 (06)9274400#719
傳真號碼 (06)9270679
電子郵件信箱 fa20390@mail.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7/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 /工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03 10:00
開標時間 112/08/03 10:30
開標地點 澎湖縣政府工務處1樓開標室(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澎湖縣政府押標金收款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澎湖縣政府工務處採購執行科(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120天內安裝測試完畢,餘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營業項目應有「E701010電信工程業」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二、應檢附NCC核可乙級電信工程業執照。 三、投標廠商須未受停業之處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39條或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開標為廠商資格審查,廠商是否派員到場請自行考量,以備如資格審查疑義提出說明,參加人數限3人,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並請填妥「委任代理出席開標授權書」繳交予本機關。 2.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始得進入參加評選會議,評選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其它 壹、數量摘要:數位電話總機及話機擴充整合採購一式。 貳、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受理疑義、異議:本府行政處庶務科陳韋鴻,連絡電話:(06)9274400-719,傳真:(06)9270679,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2.受理檢舉:澎湖縣政府政風處,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03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6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韋鴻
聯絡電話
(06)9274400#719
機關代碼
3.76.56
單位名稱
行政處庶務科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聯絡人
陳韋鴻
聯絡電話
(06)9274400#719
傳真號碼
(06)9270679
電子郵件信箱
fa20390@mail.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7/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 /工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03 10:00
開標時間
112/08/03 10:30
開標地點
澎湖縣政府工務處1樓開標室(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澎湖縣政府押標金收款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澎湖縣政府工務處採購執行科(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120天內安裝測試完畢,餘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營業項目應有「E701010電信工程業」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二、應檢附NCC核可乙級電信工程業執照。 三、投標廠商須未受停業之處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39條或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開標為廠商資格審查,廠商是否派員到場請自行考量,以備如資格審查疑義提出說明,參加人數限3人,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並請填妥「委任代理出席開標授權書」繳交予本機關。 2.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始得進入參加評選會議,評選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其它
壹、數量摘要:數位電話總機及話機擴充整合採購一式。 貳、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受理疑義、異議:本府行政處庶務科陳韋鴻,連絡電話:(06)9274400-719,傳真:(06)9270679,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2.受理檢舉:澎湖縣政府政風處,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0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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