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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預算新臺幣100萬元之權利。後續擴充以原契約單價核付價金,行文換約免議價程序辦理。若於原契約中未有增購項目及價金,則請得標廠商提出報價並辦理議價程序。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澎湖縣政府)
廠商資格摘要
1.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府採購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主管機關核准立案證明文件或相當證明文件、法人登記證書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
2.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於規劃及撰寫服務建議書前,請務必詳閱各項招標文件,瞭解本採購案之委辦內容及應履約事項,一經投標即視同同意本案各項招標投標及履約條件,廠商不得再行異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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