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W-11130009 已決標公告

東嶼坪漁港南側堤面改善工程

澎湖縣政府 決標日:113/03/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互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80,000
原始預算
$ 2,747,577
底價金額
$ 2,698,000
決標折數
95.6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以宸
聯絡電話 (06)9274400#811
機關代碼 3.76.56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聯絡人 林以宸
聯絡電話 (06)9274400#811
傳真號碼 (06)9270679
電子郵件信箱 fa40250@mail.penghu.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47,57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26 交通部航港局
補助金額 2,747,577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 /工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21 10:00
開標時間 113/03/21 10:30
開標地點 澎湖縣政府工務處1樓開標室(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澎湖縣政府押標金收款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送達:澎湖縣政府縣民服務中心2. 郵遞寄達:澎湖縣中正路郵局第三十七號郵政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廠商須未受停業之處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或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本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其他:其它 : (一)數量摘要:東嶼坪漁港南側堤面改善工程一式。 (二)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受理疑義、異議:本府工務處港灣科,連絡電話:(06)9278707-614,傳真:(06)9270679,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 2.受理檢舉:澎湖縣政府政風處,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以宸
聯絡電話
(06)9274400#811
機關代碼
3.76.56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聯絡人
林以宸
聯絡電話
(06)9274400#811
傳真號碼
(06)9270679
電子郵件信箱
fa40250@mail.penghu.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47,57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26 交通部航港局
補助金額
2,747,577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 /工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21 10:00
開標時間
113/03/21 10:30
開標地點
澎湖縣政府工務處1樓開標室(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澎湖縣政府押標金收款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送達:澎湖縣政府縣民服務中心2. 郵遞寄達:澎湖縣中正路郵局第三十七號郵政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廠商須未受停業之處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或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本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其他:其它
: (一)數量摘要:東嶼坪漁港南側堤面改善工程一式。 (二)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受理疑義、異議:本府工務處港灣科,連絡電話:(06)9278707-614,傳真:(06)9270679,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 2.受理檢舉:澎湖縣政府政風處,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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