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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10年度11-12月份擴充金額新台幣20萬元。
2.本契約屆滿後,機關視承攬廠商履約能力及執行成果,保留續向原承 攬廠商依原單價繼續承攬之權利;如廠商無意願,機關得重新辦理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建設處4樓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建設處2樓會議室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需具營利事業登記相關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應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代之。)或公司設立證明文件。以上證明文件,需記載「人力派遣業」之營業項目,始為合格廠商。
2.投標自然人需為中華民國國民,為配合工作特性及需求,年滿二十歲始為合格投標自然人,須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本案履約期間為110年1-10月後續擴充11-12月,本案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0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