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1FA 已決標公告

印製澎湖縣112年度總決算等一批

澎湖縣政府 決標日:113/01/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綠凌興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9,955
原始預算
$ 467,140
底價金額
$ 410,000
決標折數
92.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憶茹
聯絡電話 (06)9274400#774
機關代碼 3.76.56
單位名稱 主計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聯絡人 陳憶茹
聯絡電話 (06)9274400#774
傳真號碼 (06)9278442
電子郵件信箱 fa72070@mail.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67,14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1年,金額467,14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02 17:00
開標時間 113/02/02 17:15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澎湖縣政府主計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主計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登記之印刷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本府自行以電腦排版交付廠商印製者於交稿後5日內交貨,每逾1天按該批價款每日處5‰之逾期違約金,最高以該批結算金額20%為上限(該批價款之5‰逾期違約金先四捨五入後再乘以逾期天數),並於給付該期價金時扣繳。印刷物品項次為第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30.31.32.33項。 ■ 本府自行以電腦排版交付廠商印製者於交稿後10日內交貨,每逾1天按該批價款每日處5‰之逾期違約金,最高以該批結算金額20%為上限(該批價款之5‰逾期違約金先四捨五入後再乘以逾期天數),並於給付該期價金時扣繳。印刷物品項次為第27.28項。 ■ 本府提供草稿交付廠商設計編輯印製者於交稿後10日內交貨,每逾1天按該批價款每日處5‰之逾期違約金,最高以該批結算金額20%為上限(該批價款之5‰逾期違約金先四捨五入後再乘以逾期天數),並於給付該期價金時扣繳。印刷物品項次為第29項,並與物品項次27及28裝訂成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2/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憶茹
聯絡電話
(06)9274400#774
機關代碼
3.76.56
單位名稱
主計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聯絡人
陳憶茹
聯絡電話
(06)9274400#774
傳真號碼
(06)9278442
電子郵件信箱
fa72070@mail.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67,14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1年,金額467,14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02 17:00
開標時間
113/02/02 17:15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澎湖縣政府主計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主計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登記之印刷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本府自行以電腦排版交付廠商印製者於交稿後5日內交貨,每逾1天按該批價款每日處5‰之逾期違約金,最高以該批結算金額20%為上限(該批價款之5‰逾期違約金先四捨五入後再乘以逾期天數),並於給付該期價金時扣繳。印刷物品項次為第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30.31.32.33項。 ■ 本府自行以電腦排版交付廠商印製者於交稿後10日內交貨,每逾1天按該批價款每日處5‰之逾期違約金,最高以該批結算金額20%為上限(該批價款之5‰逾期違約金先四捨五入後再乘以逾期天數),並於給付該期價金時扣繳。印刷物品項次為第27.28項。 ■ 本府提供草稿交付廠商設計編輯印製者於交稿後10日內交貨,每逾1天按該批價款每日處5‰之逾期違約金,最高以該批結算金額20%為上限(該批價款之5‰逾期違約金先四捨五入後再乘以逾期天數),並於給付該期價金時扣繳。印刷物品項次為第29項,並與物品項次27及28裝訂成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2/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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