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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1.依法登記立案,從事社會福利相關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2.國立經政府立案,設有社會、社會工作相關科系之學術研究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基金會) 上述資格之計畫主持人及參與研究人員需具有社會學、社會工作、統計等相關學歷證明或工作經驗證明。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下列文件,以下文件1式1份:
1.大專院校:
(1)設有社會、社會工作等相關科系所之證明文件。
(2)計畫主持人及參與研究人員需具有社會學、社會工作、統計等相關學歷證明或工作經驗證明。
2.從事社會福利之機構或團體:
(1)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立案證書影本(依機構或團體屬性檢附)。
(2)組織章程影本。
(3)計畫主持人及參與研究人員需具有社會學、社會工作等相關學歷證明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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