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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1澎湖縣西嶼鄉大池村129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129236號函提供之勞務採購文件資料辦理招標採購作業。
廠商資格摘要
1、電機工程技師事務所須有:技師執業執照、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電機工程
技師執業執照及電機技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一)設計部分:
1.乙方應於決標日次日起60日內完成第一階段設計工作(詳需求說明書)。
2.乙方應於決標日次日起270日內完成第二階段圖面繪製,並送台電公司完成審查作業(詳需求
說明書)。
(二)監造部分: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
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查及修改時間。
二、各期費用之撥付須俟補助款入庫後始能支付,另遇會計年度保留期間,甲方得暫停支付付俟
原因消失為止。
三、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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