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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84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370號(赤崁國小)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4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370號(赤崁國小)
履約期限
新設冷氣電力系統佈建120日曆天既設電力系統改善240日曆天
廠商資格摘要
1.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須有電器承裝業(E601010)(承裝電業低壓供電設備及用戶低壓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低壓供電電力、電燈用戶之電氣設備工程)。
2.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
3.納稅證明。
4.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5.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6.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經機關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
(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經開標資格符合者,將擇期辦理評選會議(廠商不必參加簡報),經評選及格之廠商,將另行通知參加開價格標程序。
2.履約地點:澎湖縣鎮海國中、澎湖縣白沙國中、澎湖縣吉貝國中、澎湖縣鳥嶼國中、澎湖縣中屯國小、澎湖縣講美國小、澎湖縣赤崁國小、澎湖縣鳥嶼國小、澎湖縣吉貝國小、澎湖縣後寮國小。
3.履約期限:工程之施工,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4日曆天內開工,各階段工程之期限如下:(1)新設冷氣電力系統佈建工程: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詳需求說明書)。(2)既設電力系統改善工程:於開工之日起240日曆天內竣工(詳需求說明書)
4.本案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先保留決標,俟完成法定程序後再予決標。
5.本案預算經費為18751348元,各校預算經費如下:(1)鎮海國中:新設1624056元,既設1257537元;(2)白沙國中:新設2035237元,既設1096111元;(3)吉貝國中:新設1303007元,既設1107729元;(4)鳥嶼國中:既設135818元;(5)中屯國小:新設1369764元,既設497151元;(6)講美國小:新設1650406元,既設781224元;(7)赤崁國小:新設1723374元,既設14124元;(8)鳥嶼國小:既設7591762元;(9)吉貝國小:既設970188元;(10)後寮國小:新設1782921元,既設810942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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