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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 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二、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廠商相關切結書(切結書1)
五、押標金票據或憑證
六、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可事後補正)
七、丙等以上營造業、土木包工業。
(一)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或主管機關立案證明)等文件,以公司登記證明或商
業登記證明等文件提出者,需另檢附相關營業項目資料。(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
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二)丙等以上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三)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八、標單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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