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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4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370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5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門窗安裝工程業.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付具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的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詳附加說明) 3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4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工程經費來源為上級補助款,應俟補助款撥入後付款。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一次無息付清。
二、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三、本次更正招標公告修正廠商投標証件審查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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