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w103 已決標公告

文光國中行政大樓屋頂防水隔熱設施改善工程

澎湖縣立文光國民中學 決標日:111/03/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寶欣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00,000
原始預算
$ 1,664,329
底價金額
$ 1,638,880
決標折數
97.6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立文光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6.56.96.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重潤
聯絡電話 (06)9272992#50
機關代碼 3.76.56.96.1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文光路17號
聯絡人 胡重潤
聯絡電話 (06)9272992#50
傳真號碼 (06)9273043
電子郵件信箱 PHCZ696@YAHOO.COM.TW
工程計畫編號 1110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6 澎湖縣政府
補助金額 1,601,600元
補助金額_2 62,72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文光路1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15 09:00
開標時間 111/03/15 10: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文光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文光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80日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A、綜合營造業(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B、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C、土木包工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B、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C、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D、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4.本年度公會會員證 以上證明文件及投標文件於開標時間內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書明採購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自行書妥選定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及連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新台幣 180 元)一併以掛號或快捷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於截止收件時間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立文光國民中學領取。 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向澎湖縣立文光國民中學領取。 3.其他:其餘未盡事宜,詳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立文光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96.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重潤
聯絡電話
(06)9272992#50
機關代碼
3.76.56.96.1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文光路17號
聯絡人
胡重潤
聯絡電話
(06)9272992#50
傳真號碼
(06)9273043
電子郵件信箱
PHCZ696@YAHOO.COM.TW
工程計畫編號
1110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6 澎湖縣政府
補助金額
1,601,600元
補助金額_2
62,72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文光路1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15 09:00
開標時間
111/03/15 10: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文光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文光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80日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A、綜合營造業(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B、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C、土木包工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B、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C、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D、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4.本年度公會會員證 以上證明文件及投標文件於開標時間內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書明採購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自行書妥選定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及連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新台幣 180 元)一併以掛號或快捷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於截止收件時間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立文光國民中學領取。 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向澎湖縣立文光國民中學領取。 3.其他:其餘未盡事宜,詳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立文光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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