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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2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26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二、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非拒絕往來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
年以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3年以內)
三、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四、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五、旅行業執照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學生人數約218人,每班隨隊導師、行政人員約20人,契約價金於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款。2. 投標廠商須提供出廠5年內之遊覽車。3.本次招標投標廠商不須簡報,服務建議書應就序位評比評分表內各評分項目提出詳細佐證資料文件,諸如飛機時間及遊覽車車齡及住宿飯店等。4.開標時廠商不必到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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