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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2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26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最近一期或上期納稅證明,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 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 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 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報價單。
(五)服務建議書。
附加說明
一、契約價金於驗收合格且澎湖縣政府補助款撥款至本校後一次付款。
二、本次招標投標廠商不須簡報,服務建議書應就投標補充說明及評選須知內各評分項目撰擬。
三、開標時廠商不必到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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