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h66620@cth.pengh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2鄰1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2. 投標廠商之應附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影本、工程技術公司)。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5)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或依法須加入公會之本年度相關公會會員證(影本)。
3. 其他投標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切結書1、切結書2(正本)。
(3)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本工程施作位置為七美機場周邊圍牆及澎36道路圍牆。
貳、七美機場周邊及鄉道圍牆新建工程總新設配置需求:
(1)於既有水溝上植筋及施作兩側圍牆。
(2)長約:配合現況調整、 高約:95公分、寬約:30公分之圍牆
參、廠商應實地量測,並配合現況民眾農田出入口設置圍牆開口,並考量兩側圍牆之對稱性,適當調整圍牆長度。
肆、以上配置需求單位得視整體配置後之需求進行適度調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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