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h21470@cth.pengh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2鄰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購買,新臺幣2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2鄰1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具有土木包工業或營造業資格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通訊購取者逕寄本所函購(書名工程名稱)已郵戳為憑(廠商應自行估計郵件遞送時間),親自購取者,逕向本所購取及其他事項詳如招標文件。
2.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及圖說費200元整,通訊購取者請自付足額回郵大信封。
3.開標地點:澎湖縣七美鄉公所2樓會議室。
4.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0萬元整。
5.押標金繳納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以現金、銀行本票或支票、郵政匯票、保付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銀行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為之,如以現金繳納,應於截止投標期限錢繳納至澎湖縣農會,戶名:七美鄉公所保管款,帳戶:00068160095012。
6.請有投標意願之廠商詳細觀看預算書圖後再行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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