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h11470@cth.penghu.gov.tw.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10鄰55號(老人文康活動中心)
開標地點
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10鄰55號(老人文康活動中心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10鄰55號(老人文康活動中心)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立案合格之丙級以上之營造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2條所載之情事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通訊購取者逕寄本所函購(書明工程名稱)以郵戳為憑(廠商應自行估計郵件遞送時間),親自購取者,逕向本所購取及其他事項詳如招標文件.
(2)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及圖說費200元整,通訊購取者請自附足額回郵大信封.
(3)開標地點:澎湖縣883七美鄉中和村10鄰55號七美鄉公所二樓會議室(老人文康活動中心).
(4)押標金額度:新台幣30萬元整.
(5)押標金繳納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以現金、銀行本行本票或支票、郵政匯票、保付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銀行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為之;如以現金繳納,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至澎湖縣農會.戶名:澎湖七美鄉公所保管款.帳戶:0006800309501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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