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26-01 已決標公告

澎湖縣七美鄉107年老人營養餐食餐盒製作服務採購

澎湖縣七美鄉公所 決標日:106/12/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海山小吃部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00,000
原始預算
$ 3,4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七美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6.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梅馨
聯絡電話 (06)9971007#61
機關代碼 3.76.56.56
單位名稱 澎湖縣七美鄉公所
機關地址 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2鄰10號
聯絡人 鄭梅馨
聯絡電話 (06)9971007#61
傳真號碼 (06)9972007
電子郵件信箱 mh26800@cth.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含後續擴充至民國107年度,本計劃不逾新台幣42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6 澎湖縣政府
補助金額 3,2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10鄰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1 10:00
開標時間 106/11/21 16:00
開標地點 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10鄰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10鄰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據「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第23條規定: 1.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 2.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3.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 4.餐館業及其他餐飲。 二、專任技術人員(廚師或營養師)應具丙級以上之技術士檢定合格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依縣府核定每餐給予75元(固定費用含送餐),採每月付款方式辦理。 2.餐盒內容:每餐盒須包含淨重250公克(正負20公克)之白米飯或麵食類,5菜1湯其中應包括一海鮮類、一家禽(畜)類及三項菜餚(其中一項需菜肉混合),總數需五道及湯品乙份。(菜色三天內不可重複) 3.每週一應將下一週經合格營養師開立菜單送至本所承辦單位(社會課)同意備查後實施。 4.餐盒由承攬廠商提供,同時配合政府政策禁用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 5.餐盒製作時,菜餚之間需間隔,不得所有菜餚都放在一起。 6.評選時間:106年11月23日上午11時00分。 7.本採購於招標作業完成前辦理決標保留,俟計畫經費經立法機關審議通過預算金額內動支,並由機關通知辦理議價、決標及簽約,契約始生效力。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七美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1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5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梅馨
聯絡電話
(06)9971007#61
機關代碼
3.76.56.56
單位名稱
澎湖縣七美鄉公所
機關地址
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2鄰10號
聯絡人
鄭梅馨
聯絡電話
(06)9971007#61
傳真號碼
(06)9972007
電子郵件信箱
mh26800@cth.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含後續擴充至民國107年度,本計劃不逾新台幣42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6 澎湖縣政府
補助金額
3,2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10鄰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1 10:00
開標時間
106/11/21 16:00
開標地點
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10鄰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10鄰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據「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第23條規定: 1.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 2.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3.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 4.餐館業及其他餐飲。 二、專任技術人員(廚師或營養師)應具丙級以上之技術士檢定合格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依縣府核定每餐給予75元(固定費用含送餐),採每月付款方式辦理。 2.餐盒內容:每餐盒須包含淨重250公克(正負20公克)之白米飯或麵食類,5菜1湯其中應包括一海鮮類、一家禽(畜)類及三項菜餚(其中一項需菜肉混合),總數需五道及湯品乙份。(菜色三天內不可重複) 3.每週一應將下一週經合格營養師開立菜單送至本所承辦單位(社會課)同意備查後實施。 4.餐盒由承攬廠商提供,同時配合政府政策禁用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 5.餐盒製作時,菜餚之間需間隔,不得所有菜餚都放在一起。 6.評選時間:106年11月23日上午11時00分。 7.本採購於招標作業完成前辦理決標保留,俟計畫經費經立法機關審議通過預算金額內動支,並由機關通知辦理議價、決標及簽約,契約始生效力。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七美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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