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V-1080625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農澎望003農路改善路面二期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工作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決標日:108/06/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翊崴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0,000
原始預算
$ 250,000
底價金額
$ 240,000
決標折數
62.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6.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昀萱
聯絡電話 (06)9991311#56
機關代碼 3.76.56.55
單位名稱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地址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聯絡人 周昀萱
聯絡電話 (06)9991311#56
傳真號碼 (06)9991858
電子郵件信箱 mf75560@wth.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6.29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補助金額 2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6/25 10:40
開標時間 108/06/25 11:10
開標地點 望安鄉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30工作天完成設計,至工程驗收日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登記合格開業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聘有相關技師者,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影本、技師公會當年度會員證影本。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之技師執業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及其技師科別影本。 (二)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 (三)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第一類或第二類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投標廠商切結書(正本)。 (六)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書明採購標的名稱,抬頭:澎湖縣望安鄉公所,並具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掛號或快捷,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寄本所建設課購取。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現金逕向本所工務課購取。
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台幣100元。
開標地點_2 本所會議室。
備註 本案預算尚未通過法定程序,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25 10:4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昀萱
聯絡電話
(06)9991311#56
機關代碼
3.76.56.55
單位名稱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地址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聯絡人
周昀萱
聯絡電話
(06)9991311#56
傳真號碼
(06)9991858
電子郵件信箱
mf75560@wth.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6.29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補助金額
2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6/25 10:40
開標時間
108/06/25 11:10
開標地點
望安鄉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30工作天完成設計,至工程驗收日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登記合格開業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聘有相關技師者,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影本、技師公會當年度會員證影本。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之技師執業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及其技師科別影本。 (二)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 (三)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第一類或第二類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投標廠商切結書(正本)。 (六)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書明採購標的名稱,抬頭:澎湖縣望安鄉公所,並具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掛號或快捷,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寄本所建設課購取。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現金逕向本所工務課購取。
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台幣100元。
開標地點_2
本所會議室。
備註
本案預算尚未通過法定程序,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25 10:4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