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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76.56.3.6 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為採購法第31條第2項各款情事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廠商資格摘要
廢棄物清除業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其營業項目內具有處理相關清潔或環保工作(營業登記代碼J101030或J101090之公司或行號。
(二)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之廠商許可證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二、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廠商相關切結書(切結書1)
五、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六、載運船隻執照(含安檢紀錄)影本及船主同意切結書(應屬合法貨船或客貨兩用船隻)
七、澎湖本島陸運載運車輛執照影本(投標廠商自有車輛)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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