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W-1100727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東坪電廠電線改善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決標日:110/07/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劍僑企業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00,000
原始預算
$ 723,500
底價金額
$ 702,300
決標折數
99.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6.5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祥旭
聯絡電話 (06)9991311#51
機關代碼 3.76.56.55
單位名稱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地址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聯絡人 李祥旭
聯絡電話 (06)9991311#51
傳真號碼 (06)9991858
電子郵件信箱 mf35510@wth.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6 澎湖縣政府
補助金額 723,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03 10:40
開標時間 110/08/03 11:50
開標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10年11月30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電器承裝業、電纜安裝工程業、機械安裝業、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上述條件符合一項即可)。 (二)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書者,為營業稅繳稅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或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證明文件指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查詢簡覆單。 a.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b.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3.查詢簡覆單應載明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查詢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四)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書明採購標的名稱,抬頭:澎湖縣望安鄉公所,並具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連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掛號或快捷,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寄本所工務課購取。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現金逕向本所工務課購取。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100元。
開標地點_2 本所圖書館2樓會議室。
數量摘要 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03 10:4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祥旭
聯絡電話
(06)9991311#51
機關代碼
3.76.56.55
單位名稱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地址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聯絡人
李祥旭
聯絡電話
(06)9991311#51
傳真號碼
(06)9991858
電子郵件信箱
mf35510@wth.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6 澎湖縣政府
補助金額
723,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03 10:40
開標時間
110/08/03 11:50
開標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10年11月30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電器承裝業、電纜安裝工程業、機械安裝業、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上述條件符合一項即可)。 (二)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書者,為營業稅繳稅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或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證明文件指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查詢簡覆單。 a.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b.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3.查詢簡覆單應載明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查詢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四)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書明採購標的名稱,抬頭:澎湖縣望安鄉公所,並具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連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掛號或快捷,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寄本所工務課購取。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現金逕向本所工務課購取。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100元。
開標地點_2
本所圖書館2樓會議室。
數量摘要
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03 10:4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