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W-1091126 已決標公告

110-111年度花嶼村海淡廠代操作運轉工作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決標日:109/12/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劍僑企業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98,000
原始預算
$ 1,600,000
底價金額
$ 1,500,000
決標折數
99.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6.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祥旭
聯絡電話 (06)9991311#51
機關代碼 3.76.56.55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聯絡人 李祥旭
聯絡電話 (06)9991311#51
傳真號碼 (06)9991858
電子郵件信箱 mf35510@wth.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代操作運轉期限: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共計12個月,預算金額新臺幣160萬元整,總採購金額新臺幣320萬元整。 (2)廠商經機關評核表現良好者,機關得依契約規定,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繼續履約,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1年,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6 澎湖縣政府
補助金額 1,6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15 10:40
開標時間 109/12/15 11:10
開標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依實際履約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須具有自來水經營業(D301010)、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電器承裝業(E60101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機械安裝業(E604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E606010)、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上述條件符合一項即可)。(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二)應具備之證明文件: 1.廠商至少需檢附一張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施工類或操作類丙級(含)以上證照(影本)。 2.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5.廠商切結書(切結書1)。 6.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書明採購標的名稱,抬頭:澎湖縣望安鄉公所,並具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掛號或快捷,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寄本所工務課購取。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現金逕向本所工務課購取。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台幣100元。
開標地點_2 本所會議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5 10:4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祥旭
聯絡電話
(06)9991311#51
機關代碼
3.76.56.55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聯絡人
李祥旭
聯絡電話
(06)9991311#51
傳真號碼
(06)9991858
電子郵件信箱
mf35510@wth.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代操作運轉期限: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共計12個月,預算金額新臺幣160萬元整,總採購金額新臺幣320萬元整。 (2)廠商經機關評核表現良好者,機關得依契約規定,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繼續履約,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1年,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6 澎湖縣政府
補助金額
1,6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15 10:40
開標時間
109/12/15 11:10
開標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依實際履約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須具有自來水經營業(D301010)、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電器承裝業(E60101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機械安裝業(E604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E606010)、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上述條件符合一項即可)。(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二)應具備之證明文件: 1.廠商至少需檢附一張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施工類或操作類丙級(含)以上證照(影本)。 2.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5.廠商切結書(切結書1)。 6.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書明採購標的名稱,抬頭:澎湖縣望安鄉公所,並具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掛號或快捷,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寄本所工務課購取。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現金逕向本所工務課購取。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台幣100元。
開標地點_2
本所會議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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