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W-1091105 已決標公告

望安鄉製冰冷凍廠興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案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決標日:109/12/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重力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50,000
原始預算
$ 1,450,000
底價金額
$ 1,380,000
決標折數
97.8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6.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祥旭
聯絡電話 (06)9991311#51
機關代碼 3.76.56.55
單位名稱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地址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聯絡人 李祥旭
聯絡電話 (06)9991311#51
傳真號碼 (06)9991858
電子郵件信箱 mf35510@wth.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6 澎湖縣政府
補助金額 1,4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16 10:40
開標時間 109/12/16 11:10
開標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依法得承攬規劃設計技術服務之 (1)技師事務所。 (2)建築師事務所。 (3)技術顧問機構。 (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廠商證明文件: (1)事務所須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 →機構須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及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公司須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及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4)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半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5)冷凍空調技師證照及切結書。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或現場領標。 (8)投標標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書明採購標的名稱,抬頭:澎湖縣望安鄉公所,並具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掛號或快捷,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寄本所工務課購取。 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現金逕向本所工務課購取。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_2 本所會議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6 10:4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祥旭
聯絡電話
(06)9991311#51
機關代碼
3.76.56.55
單位名稱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地址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聯絡人
李祥旭
聯絡電話
(06)9991311#51
傳真號碼
(06)9991858
電子郵件信箱
mf35510@wth.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6 澎湖縣政府
補助金額
1,4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16 10:40
開標時間
109/12/16 11:10
開標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依法得承攬規劃設計技術服務之 (1)技師事務所。 (2)建築師事務所。 (3)技術顧問機構。 (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廠商證明文件: (1)事務所須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 →機構須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及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公司須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及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4)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半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5)冷凍空調技師證照及切結書。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或現場領標。 (8)投標標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書明採購標的名稱,抬頭:澎湖縣望安鄉公所,並具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掛號或快捷,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寄本所工務課購取。 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現金逕向本所工務課購取。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_2
本所會議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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