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W-1090821 已決標公告

望安鄉公所臨時辦公室及清潔隊監控設備採購案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決標日:109/09/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力展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6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9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6.5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李婕安
聯絡電話 (06)9991311#77
機關代碼 3.76.56.55
單位名稱 行政課
機關地址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聯絡人 李婕安
聯絡電話 (06)9991311#77
傳真號碼 (06)9991858
電子郵件信箱 mf14700@wth.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6 澎湖縣政府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 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14 10:40
開標時間 109/09/14 11:10
開標地點 望安鄉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簽約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安裝設定及測試(含教育訓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須具備電器承裝業、安裝業(其他安裝業及承裝業等相關行業)擇一即可,廠商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他安裝業及承裝業等相關行業需有其他可證明得承辦前述業務之證明文件。 (三)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書者,為營業稅繳稅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廠商信用證明: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證明文件指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查詢簡覆單。 a.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b.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3.查詢簡覆單應載明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查詢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五)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六)標單(含詳細價目表)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確實填寫及勾選,並標示廠商名稱;日期加蓋投標廠商大小章)。 (八)切結聲明書 (九)企劃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書明採購標的名稱,抬頭:澎湖縣望安鄉公所,並具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掛號或快捷,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寄本所建設課購取。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現金逕向本所建設課購取。
納稅證明文件新設情形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台幣100元。
開標地點_2 本所會議室。
數量摘要 詳招標文件、詳細價目表。
評審會議日期 詳見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14 10:4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55
聯絡人
李婕安
聯絡電話
(06)9991311#77
機關代碼
3.76.56.55
單位名稱
行政課
機關地址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聯絡人
李婕安
聯絡電話
(06)9991311#77
傳真號碼
(06)9991858
電子郵件信箱
mf14700@wth.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6 澎湖縣政府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 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14 10:40
開標時間
109/09/14 11:10
開標地點
望安鄉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簽約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安裝設定及測試(含教育訓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須具備電器承裝業、安裝業(其他安裝業及承裝業等相關行業)擇一即可,廠商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他安裝業及承裝業等相關行業需有其他可證明得承辦前述業務之證明文件。 (三)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書者,為營業稅繳稅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廠商信用證明: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證明文件指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查詢簡覆單。 a.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b.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3.查詢簡覆單應載明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查詢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五)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六)標單(含詳細價目表)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確實填寫及勾選,並標示廠商名稱;日期加蓋投標廠商大小章)。 (八)切結聲明書 (九)企劃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書明採購標的名稱,抬頭:澎湖縣望安鄉公所,並具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掛號或快捷,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寄本所建設課購取。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現金逕向本所建設課購取。
納稅證明文件新設情形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台幣100元。
開標地點_2
本所會議室。
數量摘要
詳招標文件、詳細價目表。
評審會議日期
詳見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1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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