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W-1140408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望安鄉公共設施修復工程望安本島(開口契約)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決標日:114/04/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自成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5,000
原始預算
$ 500,000
底價金額
$ 450,000
決標折數
92.2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6.5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容慈
聯絡電話 (06)9991311#57
機關代碼 3.76.56.55
單位名稱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地址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聯絡人 呂容慈
聯絡電話 (06)9991311#57
傳真號碼 (06)9991858
電子郵件信箱 mf29580@wth.penghu.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所得視廠商執行狀況並後續有經費且完成法定程序後,始得執行後續擴充作業,俟原契約金額履行完畢,依原決標單價執行,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期間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15日止,擴充金額上限15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4/15
原公告日 114/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4/17 10:40
開標時間 114/04/17 11:10
開標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望安鄉公所開標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綜合營造業:(一)營造業登記證影印本(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三)有效期限內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土木包工業:(一)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影印本(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三)有效期限內會員證影印本。 其他投標文件: 1.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如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5.押標金 6.標單(含詳細價目表投標標價清單) 7.廠商相關切結書(切結書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文件中投標須知及標封開標日期為114年4月16日11時10分;領標截止日期114年4月16日10時40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4/17 10:4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容慈
聯絡電話
(06)9991311#57
機關代碼
3.76.56.55
單位名稱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地址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聯絡人
呂容慈
聯絡電話
(06)9991311#57
傳真號碼
(06)9991858
電子郵件信箱
mf29580@wth.penghu.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所得視廠商執行狀況並後續有經費且完成法定程序後,始得執行後續擴充作業,俟原契約金額履行完畢,依原決標單價執行,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期間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15日止,擴充金額上限15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4/15
原公告日
114/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4/17 10:40
開標時間
114/04/17 11:10
開標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望安鄉公所開標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綜合營造業:(一)營造業登記證影印本(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三)有效期限內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土木包工業:(一)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影印本(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三)有效期限內會員證影印本。 其他投標文件: 1.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如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5.押標金 6.標單(含詳細價目表投標標價清單) 7.廠商相關切結書(切結書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文件中投標須知及標封開標日期為114年4月16日11時10分;領標截止日期114年4月16日10時40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4/1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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