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f22760@wth.penghu.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7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相關「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機械批發業(F113010)」、或其他具備本契約主要事項履約能力之公司行號)。(二) 廠商信用證明: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證明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相關切結書(切結書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三)廠商投標時須隨檢附原廠型錄或其影本及中文規格說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補充說明書
履帶式搬運沙灘車:
一、數量:1台。
二、目的:載運海(底)漂垃圾用。
三、規格:
﹙一﹚型式:T型,箱式三路開,LADP:升降機及傾卸。
﹙二﹚最大作業能力:8.33 (850) kN (kg)或以上。
﹙三﹚機械質量:685 kg或以上。
﹙四﹚機械長*寬*高:2,840mmX1,185mmΧ1,425 mm或以上。
﹙五﹚最低地上高:170mm或以上。
﹙六﹚床面高度:605mm或以上。
﹙七﹚履帶接地長:1180 mm或以上。
﹙八﹚履帶寬:250 mm或以上。
﹙九﹚履帶中心距離:780 mm或以上。
﹙十﹚貨台尺寸:長1,845mm 寬1,080mm 高230 mm
(長6.1尺 寬3.6尺) 或以上。
﹙十一﹚油壓最大荷揚能力:800kg或以上。
﹙十二﹚油壓最大揚程:910mm或以上。
﹙十三﹚油壓最大荷揚高:1,515mm或以上。
﹙十四﹚引擎馬力:5.8 kW (8.0 PS)/2000rpm或以上。
﹙十五﹚引擎形式:空冷四行程OHV引擎或同等品。
﹙十六﹚始動方式:電動啟動。
﹙十七﹚行走段數:前進:3段或以上、/後進:2段或以上。
﹙十八﹚走行速度:最高6.9/最低2.0 km/h或以上。
﹙十九﹚最小迴轉半徑:2000 mm或以下。
﹙二十﹚登坂能力(空車時):25°或以上。
﹙二十一﹚開放式駕駛。
﹙二十二﹚一切原廠配備。
三、配件:
﹙一﹚警示燈1個。
﹙二﹚前頭燈1個。
﹙三﹚工具箱1組。
﹙四﹚鐵履帶須加裝橡膠塊1台份。
﹙五﹚爬梯1組:載具載運履帶式搬運車使用。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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