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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所得視廠商執行狀況並俟行政院(離島建設基金)或中央或澎湖縣政府後續來文同意補助且完成預算法定程序,才能辦理後續擴充及辦理議約程序,期間自116年1月1日至119年12月31日止。
補助機關
3.29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1月22日組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附加說明
1.本委託技術服務準用最有利標決標,服務建議書提送內容及評審辦理,詳投標須知、採序位法評分,擇符合需要辦理比價或議價、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
2.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繳交憑據。
4.開標時,如需辦理減價,廠商應於開標當場辦理或擇期通知減價程序。
5.開標超過預算者視為不合格標者,不予減價機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