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V-1061117 已決標公告

白沙鄉次級離島(吉貝、鳥嶼、大倉、員貝)垃圾船運處理工作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決標日:106/11/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福環保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90,000
原始預算
$ 2,200,000
底價金額
$ 2,160,000
決標折數
87.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6.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裕尊
聯絡電話 (06)9931516
機關代碼 3.76.56.53
單位名稱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機關地址 884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366號
聯絡人 陳裕尊
聯絡電話 (06)9931516
傳真號碼 (06)9932393
電子郵件信箱 yuh.tzuen@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之期間上限為3個月,金額為新台幣參拾參萬捌仟貳佰元整,若未經法定程序審議通過,則後續擴充採購則無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6.3.6 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補助金額 2,2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4澎湖縣白沙鄉岐頭村51-4號(白沙鄉清潔隊)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5 16:30
開標時間 106/12/05 17:00
開標地點 884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3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4澎湖縣白沙鄉岐頭村51-4號(白沙鄉清潔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向政府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其營業項目內具有處理相關清潔或環保工作之廠商並持有「廢棄物清除乙級(含)以上許可證明」(註: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內未有載列相關清潔或環保工作項目者應另附該項證明文件)。 (二)應備文件:1.公司或商業登記有關證明影本2.切結書3.公會會員證影本4.投標廠商聲明書5.押標金6.退還押標金申請書7.繳稅證明文件影本8.標單(包含廠商報價單)9.廠商信用證明影本(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10.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書明採購標的名稱,抬頭:澎湖縣白沙鄉公所,並具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新台幣壹佰陸拾元整)一併以掛號或快捷,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寄本鄉清潔隊購取。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現金逕向本鄉清潔隊購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5 16: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裕尊
聯絡電話
(06)9931516
機關代碼
3.76.56.53
單位名稱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機關地址
884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366號
聯絡人
陳裕尊
聯絡電話
(06)9931516
傳真號碼
(06)9932393
電子郵件信箱
yuh.tzuen@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之期間上限為3個月,金額為新台幣參拾參萬捌仟貳佰元整,若未經法定程序審議通過,則後續擴充採購則無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6.3.6 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補助金額
2,2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4澎湖縣白沙鄉岐頭村51-4號(白沙鄉清潔隊)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5 16:30
開標時間
106/12/05 17:00
開標地點
884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3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4澎湖縣白沙鄉岐頭村51-4號(白沙鄉清潔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向政府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其營業項目內具有處理相關清潔或環保工作之廠商並持有「廢棄物清除乙級(含)以上許可證明」(註: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內未有載列相關清潔或環保工作項目者應另附該項證明文件)。 (二)應備文件:1.公司或商業登記有關證明影本2.切結書3.公會會員證影本4.投標廠商聲明書5.押標金6.退還押標金申請書7.繳稅證明文件影本8.標單(包含廠商報價單)9.廠商信用證明影本(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10.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書明採購標的名稱,抬頭:澎湖縣白沙鄉公所,並具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新台幣壹佰陸拾元整)一併以掛號或快捷,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寄本鄉清潔隊購取。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現金逕向本鄉清潔隊購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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