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W-1111220 已決標公告

白沙鄉岐頭村活動中心前鋪面及瓦硐擋土牆整修工程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決標日:111/12/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慶陞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30,000
原始預算
$ 1,278,000
底價金額
$ 1,160,000
決標折數
97.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6.5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文婷
聯絡電話 (06)9931001#131
機關代碼 3.76.56.53
單位名稱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機關地址 884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366號
聯絡人 鄭文婷
聯絡電話 (06)9931001#131
傳真號碼 (06)9931031
電子郵件信箱 ky88640@bth.penghu.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7 10:30
開標時間 111/12/27 11:00
開標地點 884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3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4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3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營造業登記證。 (二)本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四)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五)廠商信用證明: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證明文件指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查詢簡覆單。 3.查詢簡覆單應載明內容如下: 4.查詢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六)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押標金票據或憑證。 (八)投標廠商聲明書。 (九)廠商相關切結書(切結書1)。 (十)標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開標地點_2 本所第一會議室。
數量摘要 詳招標文件。
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詳如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27 10: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文婷
聯絡電話
(06)9931001#131
機關代碼
3.76.56.53
單位名稱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機關地址
884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366號
聯絡人
鄭文婷
聯絡電話
(06)9931001#131
傳真號碼
(06)9931031
電子郵件信箱
ky88640@bth.penghu.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7 10:30
開標時間
111/12/27 11:00
開標地點
884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3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4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3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營造業登記證。 (二)本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四)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五)廠商信用證明: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證明文件指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查詢簡覆單。 3.查詢簡覆單應載明內容如下: 4.查詢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六)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押標金票據或憑證。 (八)投標廠商聲明書。 (九)廠商相關切結書(切結書1)。 (十)標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開標地點_2
本所第一會議室。
數量摘要
詳招標文件。
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詳如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2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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