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11402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湖西鄉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澎湖縣湖西鄉公所 決標日:114/02/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誼固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36,000
原始預算
$ 1,080,000
底價金額
$ 1,068,000
決標折數
87.6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湖西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6.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正義
聯絡電話 (06)9921731#121
機關代碼 3.76.56.52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885澎湖縣湖西鄉湖西村四十三之十一號
聯絡人 陳正義
聯絡電話 (06)9921731#121
傳真號碼 (06)9923819
電子郵件信箱 kx02550@hth.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依原契約條件及預計工程總經費約450萬元後續擴充(設計監造服務費估約405000元,以不超出本預算金額為限)設計至115年12月31日止(監造至工程完工驗收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湖西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1 09:00
開標時間 114/02/11 09:20
開標地點 885澎湖縣湖西鄉湖西村四十三之十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送達:湖西鄉公所建設課投標箱 2.郵遞寄達:湖西郵局第6號郵政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至114年12月31日止(監造至工程完工驗收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暨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之廠商(應具備土木技師證照)。參加投標廠商應具有下列資格及證明文件: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商業會或同業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4.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詳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數量摘要:各分案預計工程總經費約新臺幣1200萬元(設計監造服務費估約1080000元,以不超出本預算金額為限)含設計監造、空污及工管費,部分尚於申請有關單位補助中,倘未獲補助將不予執行,計畫金額如有增減,應以機關通知為準,辦理本鄉114年度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為開口契約,相關工程之委託設計監造皆可納入使用(特殊性或建築物需申請建照等請照之工程除外, 詳契約規定)。其標價填寫方式以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 2.其餘未盡事宜,詳澎湖縣湖西鄉公所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所建設課電話(06)9921731轉121。 3.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 受理疑義、異議:本所建設課連絡電話:(06)9921731-121傳真:(06)9922048,地址同招標機關。 (2) 受理檢舉:澎湖縣湖西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6-9920622,傳真:06-9922048,檢舉信箱號碼為湖西郵政第6號信箱。 4.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請先行至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檢核本標案之電子憑據(*.tkn),並列印其書面明細,裝入「標封」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 5.依工程標的依甲方指示,乙方須辦理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送縣府審查通過(如附澎湖縣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 6.保留依原契約條件及預計工程總經費約450萬元後續擴充(設計監造服務費估約405000元,以不超出本預算金額為限)設計至115年12月31日止(監造至工程完工驗收止)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正義
聯絡電話
(06)9921731#121
機關代碼
3.76.56.52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885澎湖縣湖西鄉湖西村四十三之十一號
聯絡人
陳正義
聯絡電話
(06)9921731#121
傳真號碼
(06)9923819
電子郵件信箱
kx02550@hth.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依原契約條件及預計工程總經費約450萬元後續擴充(設計監造服務費估約405000元,以不超出本預算金額為限)設計至115年12月31日止(監造至工程完工驗收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湖西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1 09:00
開標時間
114/02/11 09:20
開標地點
885澎湖縣湖西鄉湖西村四十三之十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送達:湖西鄉公所建設課投標箱 2.郵遞寄達:湖西郵局第6號郵政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至114年12月31日止(監造至工程完工驗收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暨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之廠商(應具備土木技師證照)。參加投標廠商應具有下列資格及證明文件: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商業會或同業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4.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詳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數量摘要:各分案預計工程總經費約新臺幣1200萬元(設計監造服務費估約1080000元,以不超出本預算金額為限)含設計監造、空污及工管費,部分尚於申請有關單位補助中,倘未獲補助將不予執行,計畫金額如有增減,應以機關通知為準,辦理本鄉114年度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為開口契約,相關工程之委託設計監造皆可納入使用(特殊性或建築物需申請建照等請照之工程除外, 詳契約規定)。其標價填寫方式以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 2.其餘未盡事宜,詳澎湖縣湖西鄉公所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所建設課電話(06)9921731轉121。 3.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 受理疑義、異議:本所建設課連絡電話:(06)9921731-121傳真:(06)9922048,地址同招標機關。 (2) 受理檢舉:澎湖縣湖西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6-9920622,傳真:06-9922048,檢舉信箱號碼為湖西郵政第6號信箱。 4.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請先行至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檢核本標案之電子憑據(*.tkn),並列印其書面明細,裝入「標封」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 5.依工程標的依甲方指示,乙方須辦理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送縣府審查通過(如附澎湖縣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 6.保留依原契約條件及預計工程總經費約450萬元後續擴充(設計監造服務費估約405000元,以不超出本預算金額為限)設計至115年12月31日止(監造至工程完工驗收止)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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