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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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澎湖縣湖西鄉公所建設課投標箱 2.郵遞寄達:湖西郵局第6號郵政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契約價金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預算%數為10.25%(附計算表)。
得標廠商需辦理事項如下:
1、本案分2案設計:
(1)、【湖西鄉道路改善工程第1標】為北寮、尖山、成功、林投、青螺、紅羅之轄內社區道翻修,總預算經費以上限新臺幣1,126萬元整為原則。
(2)、【湖西鄉道路改善工程第2標】為許家、潭邊、沙港、青螺之轄內社區道路翻修,總預算經費以上限新臺幣1,077萬9,000元為原則。
(3)、上述各村路面、廣場、水溝等細部設計(含工程中變更設計)如有增減,應以機關通知為準。
2、提供設計路段施工前平坦度指標(如IRI或AARI)檢測,工程完工後再以IRI或AARI檢測比對。
3、協助本所向地方(本鄉各村)及上級機關(澎湖縣政府或內政部營建署)簡報說明工程設計內容(如設計審議)。
4、協助提供細設、施工規範、監造計畫等相關資料供本所辦理發包。
5、執行委託監造工作,應依「澎湖縣政府監造廠商品質保證規定」辦理。
6、其他詳契約規定及本所交代事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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