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x92550@hth.pengh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送達:澎湖縣湖西鄉公所建設課投標箱 2.郵遞寄達:湖西郵局第6號郵政信箱
履約期限
於機關通知日起20日內開工(含訂約),並於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營造業廠商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他
1.辦理轄內尖山、南寮及湖西國中後方等道路挖掘路段改善工程。
2.其餘未盡事宜,詳澎湖縣湖西鄉公所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所建設課電話(06)9921731轉142。
3.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 受理疑義、異議:本所建設課,連絡電話:(06)9921731轉142,傳真:(06)992-3981,地址同招標機關。
(2) 受理檢舉:本所政風室,電話:06-9921731轉170,傳真:06-9923981,檢舉信箱號碼為湖西郵政第6號信箱。
4.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02-8789-7530)。
5.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請先行至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檢核本標案之電子憑據(*.tkn),並列印其書面明細,裝入「標封」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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