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x92550@hth.penghu.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5澎湖縣湖西鄉湖西村四十三之十一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他
1.辦理路面切割160m、機械打除及土石方運棄(含處理費)20.16m3、機械挖方及就近填方318.72m3、水溝新設330m、鍍鋅格柵板安裝(65*35cm)80組、15公分PC路面新設450m2、RC牆新設128m及2"PVC管安裝16m、硓咕石牆拆除及堆置一式等。
2.其餘未盡事宜,詳澎湖縣湖西鄉公所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所建設課電話(06)9921731轉142。
3.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 受理疑義、異議:本所建設課,連絡電話:(06)9921731轉142,傳真:(06)992-3981,地址同招標機關。
(2) 受理檢舉:本所政風室,電話:06-9921731轉170,傳真:06-9923981,檢舉信箱號碼為湖西郵政第6號信箱。
4.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02-8789-7500)。
5.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請先行至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檢核本標案之電子憑據(*.tkn),並列印其書面明細,裝入「標封」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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