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x92550@hth.penghu.gov.tw
補助機關
3.13.50.41.6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嘉南營業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5澎湖縣湖西鄉湖西村四十三之十一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他
1.辦理機械挖土方96.20m3、剩餘土石方運棄96.20m3、CLSM回填料澆置74m3、6cm混凝土連鎖磚鋪設370m2。
2.其餘未盡事宜,詳澎湖縣湖西鄉公所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所建設課電話(06)9921731轉142。
3.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 受理疑義、異議:本所建設課,連絡電話:(06)9921731轉142,傳真:(06)992-3819,地址同招標機關。
(2) 受理檢舉:本所政風室,電話:06-9920622,傳真:06-9923819,檢舉信箱號碼為湖西郵政第6號信箱。
4.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02-8789-7500)。
5.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請先行至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檢核本標案之電子憑據(*.tkn),並列印其書面明細,裝入「標封」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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