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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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工務課
履約期限
105年8月30日0時起至106年12月31日24時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凡經政府立案並有登記經營團體意外保險之保險公司。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營業人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餘詳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一併以掛號或快捷(以郵戳為憑),逕寄本所行政課領取。
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上班時間內),逕至本所行政課領取。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一併以掛號或快捷(以郵戳為憑),逕寄本所行政課領取。
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上班時間內),逕至本所行政課領取。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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