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10606 已決標公告

(106)馬公市路燈維修材料採購

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決標日:106/05/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利順德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55,356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286,000
決標折數
97.6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56.5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鉄豫
聯絡電話 (06)9272173#232
機關代碼 3.76.56.51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永福街30號
聯絡人 林鉄豫
聯絡電話 (06)9272173#232
傳真號碼 (06)9266812
電子郵件信箱 kw68471@mco.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76.56 澎湖縣政府
補助金額 1,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1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工務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永福街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圖說費:0元;親自購買者以現金繳納、郵購並附回郵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5/02 10:00
開標時間 106/05/02 10:3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永福街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永福街3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分二期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許可照明設備製造業、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電器承裝業、電器零售業、電子材料零售業或電器批發業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1.數量摘要:(詳如招標文件)本採購案為二次交貨,交貨數量由本所在預算金額內依實際需求增減數量,交貨前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方式告知,廠商於接到通之日起20日曆天內送至本所,並於交貨時辦理驗收。;2.退還押標金,不到場參與開標廠商,請檢附回郵信封(需填寫電話、住址及收件人)及貼足掛號郵票,若無得標將依此退還押標金。3.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受理疑義、異議:馬公市公所工務課,聯絡人:林鉄豫(電話:06-9272173-232)、傳真:06-9266812,地址同招標機關。 (2)受理檢舉:A法務部廉政署,電話:0800286586,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B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地址:2314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C澎湖縣調查站,電話:06-9278888,馬公郵政第60000號信箱,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D馬公市公所政風室,電話:06-9261176,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永福街30號。E澎湖縣政府(稽核小組),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4.中央機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十樓(中油大樓),電話:02-878975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2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鉄豫
聯絡電話
(06)9272173#232
機關代碼
3.76.56.51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永福街30號
聯絡人
林鉄豫
聯絡電話
(06)9272173#232
傳真號碼
(06)9266812
電子郵件信箱
kw68471@mco.peng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76.56 澎湖縣政府
補助金額
1,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1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工務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永福街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圖說費:0元;親自購買者以現金繳納、郵購並附回郵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5/02 10:00
開標時間
106/05/02 10:3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永福街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永福街3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分二期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許可照明設備製造業、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電器承裝業、電器零售業、電子材料零售業或電器批發業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1.數量摘要:(詳如招標文件)本採購案為二次交貨,交貨數量由本所在預算金額內依實際需求增減數量,交貨前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方式告知,廠商於接到通之日起20日曆天內送至本所,並於交貨時辦理驗收。;2.退還押標金,不到場參與開標廠商,請檢附回郵信封(需填寫電話、住址及收件人)及貼足掛號郵票,若無得標將依此退還押標金。3.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受理疑義、異議:馬公市公所工務課,聯絡人:林鉄豫(電話:06-9272173-232)、傳真:06-9266812,地址同招標機關。 (2)受理檢舉:A法務部廉政署,電話:0800286586,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B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地址:2314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C澎湖縣調查站,電話:06-9278888,馬公郵政第60000號信箱,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D馬公市公所政風室,電話:06-9261176,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永福街30號。E澎湖縣政府(稽核小組),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4.中央機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十樓(中油大樓),電話:02-878975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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