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w57230@mco.pengh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工務課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10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數量摘要:(詳如招標文件)。2.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1)受理疑義、異議:馬公市公所工務課,聯絡人:蕭瑞發(電話:06-9272173-237)、傳真:06-9266812,地址同招標機關。(2)受理檢舉:A法務部廉政署,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地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B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地址:2314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C澎湖縣調查站,電話:06-9278888,馬公郵政第60000號信箱,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D馬公市公所政風室,電話:06-9261176,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永福街30號。E澎湖縣政府(稽核小組),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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