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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實作數量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且得以換文方式辦理至工程經費用盡,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工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圖說費:0元;親自購買者以現金繳納、郵購並附回郵200元。
附加說明
1.數量摘要:(詳如招標文件)。2. 若標價最低標廠商未出席開標現場,且標價未進入底價,視為放棄比(減)價權利,逕行由到場廠商比(減)價,不再另行通知。3.得標廠商至遲應於決標日起三十日內依機關空白標單格式提送決標後單價電子檔至機關。4.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受理疑義、異議:馬公市公所工務課,聯絡人:蕭瑞發(電話:06-9272173-237)、傳真:06-9266812,地址同招標機關。
(2)受理檢舉:A法務部廉政署,電話:0800286586,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B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地址:2314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C澎湖縣調查站,電話:06-9278888,馬公郵政第60000號信箱,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D馬公市公所政風室,電話:06-9261176,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永福街30號。E澎湖縣政府(稽核小組),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4.中央機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十樓(中油大樓),電話:02-8789750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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